校社科字﹝2018﹞2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1. 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包括: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
2. 资助额度。资助额度为10万元至20万元。
3. 资助方式。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深入基层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艺术基金将从验收合格的项目中,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给予滚动资助,并组织开展出版、展览、演出等宣传推广活动。
(二)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1. 资助范围。在申报时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18年4月15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在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15日之间完成创作演出,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和戏曲、曲艺、民族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艺术形式。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2. 资助额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额度为50万元至400万元,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额度为10万元至20万元。
3. 资助方式。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创作生产的启动经费,主要资助剧本、音乐、编导、舞美设计等创作核心环节;经首演验收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完成规定演出场次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主要用于作品的修改提高和传播交流;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艺术基金将从验收合格的项目中,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给予滚动资助,并组织开展修改提高和传播交流推广活动。
(三)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1. 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和网络文艺(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等)作品的展演、展览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览、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的展演、展览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作品的展演、展览项目。
申报在国(境)内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应是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过程中,深受欢迎,产生过良好社会影响的作品。申报在国(境)外实施的展演、展览项目,应为国(境)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团体的代表作品。申报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项目,应是能够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项目。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2. 资助额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为每个立项资助项目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资金。
3. 资助方式。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项目实施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四)艺术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资助项目
1. 资助范围。本项目资助满足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的艺术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项目。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高端艺术专业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项目。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和网络文艺(网络演出、网络音乐等)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理论评论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项目。培养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创作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项目;加大对戏曲、曲艺、木偶、皮影和民族音乐、民族歌剧等民族艺术形式和网络文艺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的资助力度。
2. 资助额度。艺术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资助项目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3. 资助方式。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经审核完成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二、申报要求及办法
(一)项目从2018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及办法详见附件(含《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各类《项目申报指南》),更进一步的信息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 )查询。
(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户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或者由所在领域不少于3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每个申报人可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不能重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者,在立项项目尚未结项验收前,不能再次申报本项目。
(三)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资助项目只受理以学校为申报主体申报,申报人须于2018年5月5日前向社会科学处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网上申报。
(四)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五)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教师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进行申报(http://www.cnaf.cn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等文件,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网上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同时,建议申报教师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
(六)请申报教师于2018年6月1日前完成网上填写,并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审核通过后,由申报教师网上进行正式提交。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马 赫
联系电话: 85155451
电子邮箱: hma@jlu.edu.cn
附件: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相关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