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252号),经学生申请、各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1-2022学年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8日-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联系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85166194/85155458
华体会电子平台(官方)登录网站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8日